Argos、老爺、我

日前請好友們協助我計算造訪倫敦的次數,意外地掀起一發不可收拾的回憶浪潮。

2002年8月25日,我從桃園中正機場離境,8月26日在英國Birmingham機場入境,開始將近一年半的留學生活,與人生中的旅遊狂飆期。同時,認識了就讀同一學校,但各有專攻的一群好友(也免不了遇到一票妙到不想與其深交的狠角色)。
我們當中,唯一擁有寫日記這項良好習慣的,就是老爺。因此,在究竟去了幾趟倫敦的討論中,老爺具有相當權威性的地位。而在翻閱日記,確認我們到底去了倫敦幾次、做了些什麼事的時候,她忍不住細細品嚐起那一段日子,因為我們真的幹過太多瘋狂的蠢事。

尤其值得花時間重新回味、記述的,是我們兩人與Argos的恩怨。

Argos是一家英國大型連鎖的家庭用具、電器行。在英國的時候,我只有買電器才會去Argos,其他時間,都在TescoSainsburyMarks & Spencer這三家超市打點日常飲食跟生活日用品。

剛知道Argos這家店,一整個覺得新奇。Argos雖然有實體的通路,也就是有店面,不是完全靠網路行銷,但是銷售方式挺特別,讓人想到台灣的郵購。一踏入Argos,妳不會看見琳琅滿目的商品佔據貨架,而是一排排讓人站立使用的小書桌,上面擺著一本本的商品型錄。顧客先由標示著詳細產品規格、價錢、圖片的型錄挑選欲購買的產品,然後以產品編號請櫃台由倉儲區調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沒有現貨、或者體積較大的,Argos會負責運送到府。

這樣的購物流程看似快速、方便,其實很容易出錯。畢竟消費者在選購的時候,缺少以肉眼評估實際商品的過程。

像我,就曾經在Argos買檯燈,結果貨到、拆開後,整個傻眼。外包裝上斗大的英文字寫著「Mobile Charger」,真是活見鬼,我明明是買檯燈,怎麼會變成疑似手機汽車充電器的怪東西?!

距離我付款訂貨的當下已過了好幾天,實在很難還原現場,找出這場錯誤交易的起因是我給錯商品編號,還是店家調貨時出了問題。不過,還好可以退貨。

有一天,鑑於校園風景宜人,而宿社區與教學區有一段距離,老爺跟我心血來潮要買腳踏車。所以,我們去Argos翻起了型錄。

英國的物價,對照台灣一般消費水準,是高出很多的,再加上2002-3年,是英鎊幣值開始向上攀升的時期,簡而言之,就是什麼東西都貴。即使在Argos這種主打中低消費族群的店家,任何一台陽春腳踏車(沒變速、無特殊避震)的售價都超過新台幣五千元。

如果考慮到價錢,其實沒什麼好選。我們兩個,理所當然地選購了同一台腳踏車,因為它最便宜。

盼阿盼,終於等到了腳踏車送來的那一天。老李、司儀還有我,都興奮地擠在老爺的房間,要趕快將嶄新的腳踏車組裝起來(我還記得司儀抓住手把,調整腳踏車龍頭的景象)。完成後,我們四個人的興奮感被湧起的納悶取代。

這台腳踏車,為什麼有點小阿?

剛拆封的時候,各個零件部份分開來看還不覺得,等到組裝好的時候,實際size與預設的小了一倍。我就已經是個矮子了,跨坐上去、把腳放上踏板,都覺得自己的腿縮得很委屈。重新審視送貨時附上的貨件清單、當初購買的單據、網路上的型錄,我們找出了答案。

Ladies and gentlemen,它是一台兒童腳踏車。

不是學齡前兒童專用,帶著流蘇還有輔助輪的腳踏車啦。我們買的腳踏車,至少看起來像是國小五六年級生會騎的那種。

老爺還很認真的,在校區內試騎了一圈。結論是,可以騎,但真的不好騎。

我們決定要退貨。

雖然Argos提供到府回收貨品的服務,減少修費者退貨還錢的不便(我想這部份的業務可能佔了總體營運量的大部分吧),但是我們有些擔心,畢竟其中一台腳踏車已經拆封、組裝而且騎過一次了,不曉得合不合乎退貨條款。保全起見,我們打通電話到客服專線詢問。專線服務員跟我們說,只要我們能夠將拆封的貨品,想辦法再包起來,Argos就回收。

包就包,沒在怕。

我們用原本的牛皮紙箱,努力地包裹住腳踏車,然後再用封箱膠帶層層纏繞。那時候,已經沒在管包裝的美醜,能夠「包起來」最重要。當然,成果很可觀,即使它包著,妳也可以輕易看出來,它是台腳踏車。



預約退貨的那天下午,當Argos的貨車開入宿舍區的那一剎那,我跟老爺忍不住在中庭又叫又跳。車上的工作人員,看到那台被包得奇形怪狀、膠帶縱橫的腳踏車,絲毫沒有多問,就把兩樣貨品抬上車子,滿臉笑容地跟我們說再見。而我跟老爺何止是笑,嘴巴都要裂開啦!終於可以成功擺脫兒童腳踏車,退錢了事!

從那時候起,我們再也沒有向Argos購買過任何一樣東西了。

【處方備註】

文中的照片,是在宿舍區拍的,拍照的人好像是我。為了這篇回味文,特地上網看了一下Argos的網頁,發現它現在竟然也賣起珠寶、鐘錶...等高價奢侈品,差點讓我大喊「這不是Argos」!


老爺,妳的日記真的很重要!有妳更重要!請持之以恆地寫日記吧。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完啦!
妳看看你看看,
單單一件事情就寫了那麼大篇幅,
英國那一年應該會有個百萬言書吧! :D

ps 我完全不記得我有抓著那台腳踏車。。。我才是應該寫日記的人吧。。。
司儀 said…
剛剛留言的人是我。。。
太震驚於自己的失憶,
按錯鍵變成匿名的人了~

(沒想到,我也會走上匿名這一條路!)
小勤 said…
嘿阿,有種作業寫不完的感覺啦!可能比還房貸還難了結!

(匿名之路偶而走走 ok la,不要一去不回頭就好~)
Anonymous said…
雖說是日記 但也不是天天寫
倒比較像是journal,
嗯...在英國之後就沒什麼在寫journal了
最近的一次是2005去自助旅行寫的一些遊記

那本journal(aka 女者旅者編年史)寫完後再也沒有拿出來讀過
幾天前看著大家在blog討論在英國那年去倫敦的次數
我也跟著回憶起來 但腦子再怎麼回想 有些段落就是兜不起來
好吧 乾脆去翻那本塵封5年的journal
這一翻 許多回憶都上來了
還好有寫

話說回來 如果是定芳來寫 我想會有14冊
就從2002年8月寫起到隔年的9月 一月一冊

看到定芳這麼說 不太愛寫文章的我
之後就繼續寫吧!

PS. 我也不記得思宜有抓住腳踏車呀! 可惜這段過程並無收錄在女者旅者編年史裡,無從查證。
小勤 said…
糟!難道司儀抓住腳踏車是我的想像?沒關係,老爺寫編年史,我寫野史~
(哈哈!預設自己的回憶的不正確有其正當性。)
Anonymous said…
我也沒有印象抓腳踏車那件事...甚至...我有在現場嗎?
小勤 said…
哈哈哈!傳說中的羅生門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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