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Showing posts from November, 2008

鼻屎公主

Image
從前從前,有一個小孩。 她一出生就很愛哭,早哭晚哭,吃飯哭沒吃飯也哭,而且很黏媽媽。街頭巷尾的阿姨叔叔們,幫她取了個外號,叫做「強力膠」。 媽媽猜想,這個孩子這麼愛哭,可能是因為在胎兒時期受到驚嚇。 懷孕的時候,媽媽在一家藥房上班。有一天,突然有幾位“兄弟”進門將藥房老闆帶走,媽媽跟到門口往外張望,就眼睜睜看到“兄弟”之一拿出刀子,往藥房老闆的脖子上抹,要跟他「斷交」。 泊泊的血從刀口流出,倚在門邊的媽媽則是心臟突突跳,手腳冰冷。 應該就是那時候被嚇到,留下的後遺症吧。媽媽在心中猜想。 有一天,媽媽出門去,小孩待在外婆家。 剛開始一切安好,沒想到下午時候,小孩突然狂哭。哭得之淒慘壯烈,連見過大風大浪、養大五個孩子的外婆都大驚失色。 外婆本來想,小孩哭不外乎是因為尿布該換了、肚子餓了,不然就是耍性子要人抱。可是尿布是乾淨的、餵她吃東西也不要、抱著哄了老半天也沒見效,外婆一整個傷腦筋。 人好好的怎麼會哭得這麼慘? 哎呀!外婆突然想到,該不會是縫衣服的針沒收好,扎到孩子了吧!? 趕緊將小孩身上的衣服脫個精光,檢查身上有沒有傷口或是血跡。外婆很仔細的從頭開始看起,當然,小孩還是一直哭。檢查到腳的時候,發現小孩腳底板好像黏到一個髒東西,靠近一看,很像是鼻屎。 外婆順手將黏住的鼻屎弄掉,結果,小孩立刻就不哭了。 ********** 小孩長大了,她現在很堅強,一點都不愛哭。 媽媽跟外婆偶而還會提起她踩到鼻屎狂哭的事蹟,拿出來笑一笑、回憶往日,當作生活調劑。 而長大的小孩則為自己過去的行為下了兩個結論。第一,她從小就愛乾淨,沒辦法忍受髒東西(嗯...證人們有不同說詞);第二,她說她是真正的公主。豌豆公主只是沒辦法忍受豌豆就可以證明自己是公主,她連比豌豆小了百倍的鼻屎都沒有辦法忍受,可見她比豌豆公主更公主。 這就是我家流傳已久的,鼻屎公主的故事。 【處方備註】 因為找不到適合的鼻屎圖片,所以用了張鼻腔結構圖,出自 這裡 。 藥房老闆緊急送醫治療後性命無虞,而媽媽的人身安全並未受此次事件波及,請大家不用擔心。至於「斷交」這個用法的來由,知道「朋友」的一定懂。 「朋友」,真的很可怕。 【延伸處方】 青林學習樂園- 安徒生童話系列【豌豆公主】 Wikipedia- 20世紀少年 Youtube- 20th Century Boy by T.Rex

我的旅遊癖好們

Image
先說明一下,我的旅遊癖好,不是出門旅遊前設定好的,而是在累積一次次的旅遊經驗之後,漸漸發展出來的行為樣態(而且,常常是朋友們發現的)。 也就是說, 如果用西方哲學理論來比喻的話,不是柏拉圖的本質先驗原則,而是偏向亞里斯多德的歸納與演繹理論。 1. 不帶牙刷 其實正確的說法,是常常忘記帶牙刷。我的腦部運作是百分之百視覺系,因此,打包行李的方法,是在腦海中想像每天的作息,然後挑出從一早醒過來到晚上睡覺前會用到的所有東西。毛巾、洗面乳、衣物、衛生棉、指甲刀、手機、相機、保養品... 什麼東西都帶,就是老是忘記口腔健康三寶的最後一寶--牙刷(大寶、二寶是牙線跟牙膏。當然,也帶了)。 而且,真正的悲劇是,打包、出門、出發的過程中,我完全不會發現。一直要到晚上刷牙的時候,才會驚覺。那種時候,一切都來不及了。在國外,沒有24小時營業的便利商店,也沒有願意在晚上還願意營業的藥妝店,要在就寢時間買到一支牙刷根本就是難如登天。 我能想到的解決方法,也就只有「用手指當牙刷」這一項。 把牙膏擠在右手食指的第一指節,催眠自己的手指頭就是牙刷,然後依照刷牙的步驟接續動作。當然,潔牙效果很有限,基本上是刷心安的。 司儀笑我,若忘記帶牙刷的癖好不改,依據達爾文的進化論,我的右手食指眼看就要長出刷毛了。 2. 不去最有名的景點 在英國待了一年半,雖然不住倫敦,為了觀光、簽證、音樂劇,也去了倫敦五、六趟,而且停留的時間都不算短,但是我就是沒將腳步踏進大英博物館(倒是在自然歷史博物館裡蹓躂很久)。去溫哥華,只顧著狂趕 Vancouver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沒留時間給 Banff National Park 。在 Barcelona,逛了奎爾公園、米拉之家、蘭布拉大道、 Kukuxumu xu ,就是沒進去聖家堂。在巴黎,嘿嘿...當然就是落了羅浮宮。 真的不是刻意,這是事後歸納發現的結果。 我老是沒去被別人認為“應該”要去的地方。最根本的問題應該在於:我愛自由行。我喜歡到當地再決定怎麼逛,想去哪就去哪。我不會因為一個地方被標籤為「地標」,就賦予自己全然需要造訪該地點的責任。所以,也不會覺得遺憾。 喔,對了。我沒去過美國。 這就是刻意的了。 3. 一定要拍「跳照」 這個癖好不是我獨創的,原始發起人是老爺,我...

作嘔

那個該死的犯罪者對我作那種事。那種後來我才知道被稱作姦淫、強暴、性侵害的事。很好,現在那種事有了名字。發生的當下,我只能叫它「 好痛、討厭、不要」。沒有人聽得懂我在說什麼。 除了那個犯罪者,那個大家都要求我叫他為老師的傢伙。我拒絕用那兩個字叫他。因為他不是!他不配!他...該死的! 我不想去上課。我鼓起勇氣,說「我討厭老師,討厭他對我做那個事情」。然後,我被我爸教訓了一頓。指責我不應該這麼說,好學生才不會在背後說老師的壞話。 我跟班上每個同學一樣期待下課。只是,我對那解脫的企盼遠遠超過他們的。連我都想嘲笑過去自己的天真。多麼輕易阿!犯罪者不費吹灰之力就粉碎我心中微不足道的小小希望。 他跨過鐘聲的界限,踏入我家大門。 不顧父母的殷勤寒暄與合宜指責,我逃命似地躲回房間。 我聽到父母在犯罪者面前拚命道歉,請求他原諒我的任性。犯罪者只是想來我家,看我有沒有洩密。然後,再為自己製造更多的好機會。他說因為體諒我學習上遇到困難,跟不上其他同學,所以自願替我課後輔導。他說,我這樣的孩子要給予更多的關愛與鼓勵。 站在門後,我在自己的右拇指上咬出了淤血的齒痕。 不論獎勵或懲罰,他對我做的事情都是一樣。 我學會蹺課。父母罵我,我就開始蹺家。自願變得不合群、自願變得不討喜、自願變成壞學生。他們說得好像一切都是我自找的。 是阿,我自私地過著別人眼中的破爛人生,因為這樣我才擁有自由。我好開心。 偶而中的偶而,他們會問我為什麼。要怎麼說?我只會發抖,抖得像是癲癇發作。我沒有辦法發出聲音,連空氣都進出困難。我厭惡自己的軟弱。 我知道必須學會忘記。這樣,日子會變得容易些。但是,我連遺忘的能力都已被犯罪者剝奪,取而代之的,是週而復始的夢境。 然後,終於有一天,我說了。好像身心的傷痛只是纏身的惡靈,可以透過我蠕動的嘴將之釋放。我承認犯罪者對我做了那件事,但我也只來得及說這些。其他的都是別人在說。每個人都在說,每個人都搶著對我說,說那些用「妳應該...」開頭的句子。 「妳應該要保護自己!」 「妳應該要勇敢走出來!」 「妳應該要繼續自己的人生!」 「妳應該要原諒自己也原諒他! 」 去你們的!你們都是跟犯罪者一夥的。 我害怕所有跟犯罪者有同樣身體構造的人類,所以我愛上了跟我一樣的女人。然後,這次全世界開始大方地指責我不正常,因為以前被做了那件事,所以現在才會愛女人。 我不正常,我有問題。 說得好像這個社會容許...

拆舞廳

我們都受邀了。這一場強制且華麗的舞會。 所有的人,被要求依照分配好的桌次入座,並且遵循主辦單位的規定,嚴謹地跳舞、用餐、交談。 我們,拿著不同的邀請函來到這裡。喔!是的。雖然是強制參與,但是禮數可沒少。 而我們是怎麼發現彼此的呢? 當初,我們獨自存在,不像現在,我們獨立存在。 是命運?抑或是上輩子留下的靈感?總之,我們見到了彼此。 但,還是應該做了什麼,足夠被彼此嗅出暗號氣味的事。 那些或多或少引人側目的害羞事情。 有人堅持獨舞。以自己的裸身、自己的節拍。 有人對著樂隊指揮大喊「音樂錯了,現在這首很爛」! 有人拿著【舞會進行守則】,氣急敗壞地跟禮賓司提出抗議。 有人帶著溫柔微笑,對著同桌勸食的賓客有禮婉拒:「謝謝。但我不吃餿掉的東西。」 有人在入口處就引起了騷動,因為那衝天的髮,與整身的龐克野性。 現下,我不覆記憶是誰做了什麼,也或許我們全都各自做過。 後來,我們尋著氣味的指引,頷首示意、舉杯暢飲。 我們開始聚在一起。在邊腳,有了獨立的桌椅。 但,我們的確是跳舞的。以不合群的方式。 更多時候,我們說話、沈默、思考、哼哼唱唱。而有時,只是走路。緩慢的劃過,攪亂舞池。 當然,很難避免,緊繃起神經,跳支舞會的舞曲,以被認可的腳步。 但我們總找得到暗渡陳倉的機會。又或者累了,也就回來了。 回不來,剩下的人也就硬著頭皮扛起桌椅,看似瘋狂地,闖入舞會核心,支持頹軟的身軀。 雖然看起來不像,在大部分人的眼中。但我們自己了然於心,我們正在拆舞廳。 這是我必須清楚知道,且記憶的事情。 【處方備註】 以本文獻給好友們。